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目标定位,进一步强化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面向国家和区域长远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全力打造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交叉渗透,具有较强内生力和拓展力的专业与学科体系,为全面推进研究型大学和本科教学质量名校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撑和保障。
按照“强化特色、发挥优势,量力而行、重点建设”的原则,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相适应的专业准入、预警和退出机制,对生源质量、就业质量、毕业生满意度“三低”专业实行减招、停招乃至停办。到2020年,全校实际招生专业数量优化调整至70个左右,确保所办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教学资源保障度和学生与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明显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全面提升。
学校在对各专业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的主要依据。专业评价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一)目标定位。考核专业建设目标是否明确,改革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等。
(二)生源质量。考核高考第一志愿报考率、专业志愿报考率、专业有志愿录取率、省内外生源分布,以及生源质量变化情况等。
(三)就业质量。考核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协议就业率、升学出国率等情况,以及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职业期待吻合度、就业现状满意度等就业质量变化情况。
(四)专业办学实力。考核专业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学习效果和满意度和学科支撑等情况。
(五)专业特色。考核专业是否具有显著特色,以及在全国同层次同类专业中是否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等。
(一)学校成立专业结构优化评审组和工作组。评审组组长由校教学委员会主任兼任,成员由校教学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工作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研究生院、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负责专业结构优化相关基础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工作;评审组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提出专业结构优化初步方案。
(二)各学院成立专业结构优化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所有专业进行自评,提出学院专业优化建议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校专业结构优化工作办公室。
学校每年秋季学期进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专业结构优化工作分为专项评价、学院自评、评审组评审、学校审定四个阶段: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工处、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分别对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就业质量和专业满意度进行专项评价。
各学院对所办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并将本学院专业结构优化建议方案报校专业结构优化工作组。
校专业结构优化评审组结合专项评价和学院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专业结构优化初步方案。
校长办公会审定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每年评定5个左右“红牌专业”和10个左右“黄牌专业”,原则上“红牌专业”暂停招生,对“黄牌专业”进行预警并调减招生人数。
(一)根据学校审定的方案,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调整实施方案,做好调减专业教师、学生及相关教学资源的调整过渡工作,保证平稳交接和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学院自评时要充分考虑学院师资总量和办学条件,凡专业总数超过5个的学院,均要制定专业优化方案,有条件的学院可进行大类招生。
(三)“十三五”期间,学校继续严格控制新专业申报,学院如确有需要增设新专业,原则上须停招1~2个现有专业。
(四)学校在专业结构优化工作中,优先支持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业和通过工程、医学、师范等类别专业认证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