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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健康管理研究院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07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以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平稳为前提,现为确保学生回校后顺利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研究院实验室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部开放。结合研究院实验室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规定如下。

.指导思想

1.贯彻国家和江苏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高等学校 2020 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校防组〔202069 号)文件精神。研究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准备工作,保障研究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保证开学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2.以江苏大学《2020 年秋季开学学生返校后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开学方案)为准则,认真完成开学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研究院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

.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原则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制度

研究院每间实验室安排一名专任教师作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责任到位,将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贯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责任人认真实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每天定时开展实验室巡查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2.严格审核实验人员进出入制度

各实验室责任人须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严格审核,并做好进出实验室相关人员情况记录。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实验室团队成员中的本校师生14日内没有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无发烧、咳嗽、乏力、气促等不适症状。

3.严把实验室安全使用制度

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严格做好个人消毒工作;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卫生整洁,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不存放和烧煮食物,不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得吸烟、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并严格遵守实验安全规定。

按照分时段,控制人数进入实验室,同一实验室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允许一定数量的人员同时做实验。在实验室内,原则上每20平米活动空间可安排2人做实验,实验操作时,人员间隔不得小于3米,尽量避免人员交叉穿行。实验室不得多人聚集、不得开展面对面群体讨论或召开会议。

实验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用84消毒液对实验室地面进行喷洒消毒,使用75%酒精喷洒桌面、实验台面、仪器设备(注意设备停止工作断电后喷洒,避免接触电火花、明火,严禁喷洒易燃易爆物品)、门把手等公共区域。保持实验室每天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上。做好疫情消杀工作台账。 

4.应急疫情管理制度

遇有疫情发生,严格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工作,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外,研究院所有实验室实行关停措施,等待有关防疫部门人员进行消毒等后续处理。

5.严格实验室责任追查制度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审批管理,加强安全自查与日常监管督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实验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实验室安全风险。研究院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追究其直接责任,对落实不力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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