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改革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行学分制管理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同时下发实践环节(毕业设计,实验室低值易耗和实习等)教学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权,适应学校两级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
(一) 经费来源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拨专款。按学院当年毕业学生数计算总费用,下拨到学院专用账户,有学院统筹使用。实行专款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可留转到下学年使用。
(二) 使用范围
毕业设计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调研费;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复印费,上机费;机械类,近机类学生毕业设计图纸打印费;毕业设计实验中的低值易耗品费等。
(三)管理要求
1.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费的具体适用办法有各学院自行制定。
3.毕业设计(论文)费应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4.教务处,财务处负责毕业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
二、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与低值易耗费
(一) 经费来源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与低值易耗费主要由学校拨专款.财务处根据教务处预算将经费下拨到各学院的专用账户,由学院统筹使用。
(二) 使用范围
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所需的实验低值易耗用品的费用(教师科研项目所需的费用,研究生课题所需所需实验经费不在此列);实验室设备配件,外地采购的差旅费,运输费;单价在200元以内的低值工具;学校规定的试验人员劳保用品,实验教材费等。
(三) 管理要求
1.实验经费在使用过程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各学院要制定出管理办法和报销程序。
3.各学院主管实验教学院长负责经费的审批。
4.购买有毒试剂时仍按有关采购程序执行。
5.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不得在实验经费中列出。
6.经费下拨到学院后,超支不补,节余归学院,可用于实验室建设,也可留转下一年度使用。
7.教务处负责实验室低值易耗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 、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包括学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构造实习等实习环节的经费.
(一) 经费来源
教务处依据教学计划安排,做年度经费实习预算,财务处将经费划拨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个专业实习的情况统筹使用.
(二) 使用范围
实习所需往返路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管理费,参观费,教师联系实习所发生的电话费,艺术类学生参观的门票,带队教师差旅费,教师提前联系实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 管理要求
1.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不得挪为他用。
2.各学院要制定出学生实习费用具体适用于管理办法。
3.实习经费应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4.带队教师的差旅费报销,按照学院相关的规定执行。
5.下拨到学院的实习经费,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可留转下一年度使用。
6.教务处将对实习质量进行检查,财务处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 、本规定适用除医学类,师范类外的其他专业.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