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江大校〔2021〕162号)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定,现将学院2023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期:2023年9月24日-9月26日
联系人:鲍老师,电话:0511-88797536